ProdSG 产品安全法案
ProdSG、产品安全法
产品不符合“产品安全法”ProdSG
2011年9月23日,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设备及产品安全法》(GPSG)的修订版,即现行的《产品安全法》(ProdSG)。2011年12月1日,新的《产品安全法》(ProdSG)开始正式执行,并取代了原来的《设备及产品安全法》。
新法规的主要变更摘录如下
1、对生产商、进口商、零售商的新规定
(1) 消费品的生产商、代理商和进口商必须就其提供的消费品,在其业务范围内履行如下义务:
· 进行合适的产品抽查;
· 处理相关投诉,并在必要时保存相关投诉记录;
· 指导零售商就该消费品采取进一步措施。
(2) 零售商必须确保只有安全的产品才能被投放市场。尤其,零售商不能依靠已持有的与要求相违背的基本信息或者经验将消费品引入市场。
(3) 进口商进口带有GS标识的产品时,需要查实产品是否有持有有效的GS证书并进行相应文件备案,记录有效日期、GS标识颁证机构以及证书编号。
2、对GS发证机构的新规定
新法规增加了对GS发证机构的要求。要求所有GS认证机构必须公布已签发的GS证书名单(白名单)及已撤销的GS证书(如滥用GS标识)的名单(黑名单)。
3、对市场监管机构的新要求
新法规增加了对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产品检验需要由授权的GS发证机构或同类有资质的机构来完成;如果制造商不能及时向客户发布针对产品的危险警告,市场监管机构会将产品的相关危险直接告知大众;市场监管机构的抽样指引是每千户居民0.5个样品。 新法规对于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更为严格,如提高了对缺少德语说明书、消费品上缺少规格说明或标签的罚款等,其目的为了杜绝滥用以达到最终的效果。违反规定一般可被处以10,000欧元的罚款,但如无相应证书而使用GS标识,罚款将高达100,000欧元。
如果在没有持有相应GS证书的情况下刊登广告或者滥用GS标识,按立法机关的处罚规定可判处罚金或最高一年监禁。
邮件内容:
尊敬的卖家: 您好,
感谢您联系亚马逊全球开店卖家支持[德国]站。
关于您的产品由于不符合德国新《产品安全法案》的问题,目前业绩通知中告知您违反的具体条例:• Missing indication of the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or the importer (§ 6 (1) no. 2)
该条例是说目前在德国销售的商品,制造商必须在产品上贴标名称和联系地址,如果制造商不在欧洲经济区,则需要提供欧洲经济区内的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联系地址。作为地处欧洲经济区之外的制造商,您必须保证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已经标有授权人或者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信息。但您的产品包装上没有发现该信息,因此暂时不符合德国本地销售规定。建议您将库房内的该商品移除,并重新包装,在包装中体现欧洲经济区内进口商、制造商的信息之后,再次向库房发货,并新开case联系我们申请恢复该商品的销售权限。另外,德国新《产品安全法案》中针对商品销售的规定较多,制造商信息只是其中一条,还有诸如CE认证等信息也需体现,因此建议您同时也搜索一下该法案中的内容。经您同意,此case为您正常关闭,若您还有其他需求的话,请随时新开case联系我们。感谢您对亚马逊的理解与支持。希望能占用您一点宝贵的时间对我的服务做出评价。服务评价链接在邮件结尾处,完成反馈后,点击“Submit Feedback”即可。为了您的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如果有与该问题相关的问题编号,您可以将其备注在新的邮件中。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产品安全法案,申请流程
一、委托方正确填写好客户基本资料表后,里面含公司名称(中英)、地址(中英)、电话、联系人、邮箱地址、产品名称。
二、受托方提供欧代的报价。
三、双方签订好欧盟授权代表合同(报价合同)。
四、委托方按合同支付好相关的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会把正式的欧代文件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on Agreement签过来。
五、委托方将欧代文件放在CE技术文档里。